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节能降碳管理与应用行为,促进沈阳市党政机关碳排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沈阳工业大学起草了《沈阳党政机关碳排放定额》(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自本公告发布起30日内,有关意见可于反馈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沈阳工业大学。
联系人:
贾松林(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24-22723600
米 欣(沈阳工业大学),18904045071
电子邮箱:844276938@qq.com
附件:沈阳党政机关碳排放定额(征求意见稿)240820.docx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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