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依据《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过项目申报、计划下达、标准起草等环节,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标准项目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表》(word版)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项目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联系单位: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邮 编:110170
联 系 人:游志鹏
联系电话:024-83779290
邮 箱:zcglc-jgj@shenyang.gov.cn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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