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小额零星采购供应商备案工作相关要求,经专家组对各报名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统一审查,现将2023年第4批次备案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通过备案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此次共有10家供应商通过备案审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未通过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此次共有0家供应商未通过备案审查,具体名单及原因详见附件2。
三、加入方式
已通过备案审查的供应商需指定1名联系人添加我局工作人员微信(微信号:183****2460),添加时需备注公司名称+姓名,如未备注无法通过。添加微信后,由我局工作人员协助供应商开展备案后相关工作。
四、小额零星采购运行规则
因我局微信服务公众号及小程序已更新完成,今后将使用该公众号及小程序进行采购信息发布及报价等功能,详细内容详见附件3。
联 系 人:张贺然 联系电话:024-22822199
辽宁省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辽ICP备19003088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网站地图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432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