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开放及其安全管理,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大数据局下发了《关于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与共享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市各单位按照《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要求,将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统筹管理。
接到此项工作后,政策法规处结合我局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际,在局资产处、公车处、保卫处等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共同研究探讨下,根据我局平台信息数据的特殊性,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分类定义:对政务信息系统已对接共享平台和未对接共享平台进行了明确分类,并详细注明分类原因。顺利完成了本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工作,为我局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统筹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撰稿:张浩岩;审核: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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