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市梁山镇西二台子村现年91岁的村民苏某,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先后骗取五保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87230元。这一问题因正风肃纪监督摸底排查和问题线索反映终于浮出水面。8月4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新民市纪委监委已对四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缴了违纪款17000元,其余违纪款正在陆续追缴中。
2009年11月,苏某因家庭困难向村里申请享受五保待遇。“要享受五保待遇,除了家庭困难以外,还要具备无法定赡养人的条件。2016年,新民市民政部门开展全市性民政领域摸底和排查,在逐村入户排查时发现,已经享受了七年五保待遇的苏某其实是有子女的。”梁山镇民政办负责人说,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梁山镇民政办通过数据比对核实了有关问题,并马上对苏某停发了五保金。
同样是在2016年,苏某的女婿、时任西二台子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和时任村委会主任杨某,还为苏某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而享受这一待遇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被申请人为五保对象。
既然有法定赡养人,为何还能享受五保待遇?如果是违规享受五保待遇,为何还能申请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9年9月,新民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西二台子村骗取国家低保户建房款的问题线索,对案件进行核实后,对相关人员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新民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赵娴婧介绍,经审查后发现,苏某的五保待遇,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在明知苏某有法定赡养人、不符合办理五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上报至梁山镇民政办的。时任梁山镇民政办负责人孟某在审核过程中未严格把关,违规同意为苏某办理五保手续,致使苏某自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违规领取五保金25730元。后来,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时任村委会主任杨某明知苏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在未经民主评议、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违规同意苏某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上报至梁山镇民政办。时任梁山镇民政办负责人王某未严格审核,将苏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上报,致使苏某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52500元。
经立案审查,涉案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两任民政办负责人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苏某违规领取五保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违反了工作纪律。新民市纪委监委对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追缴违纪款17000元,其余违纪款在陆续追缴中。
全业务入网 全过程监管
苏某“骗保骗补”行为缘何长达十年?究其原因,新民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赵娴婧认为,一方面是民政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职责不够明确,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另一方面是以往民政部门资金、补助、物资发放普遍依靠街道及社区人工核验、统计,不仅耗时费力,还会出现错发、漏发,甚至人为骗保、挪用等现象。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针对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服务困难群众和困难群体多等特点,沈阳市民政局打造了综合性、一体化、多功能的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这是市纪委监委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果之一。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为总平台,下设“全市通办”服务管理平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平台等多个子平台,让所有民政核心业务实现“全业务入网”,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管三个阶段发挥监督体系作用。平台至今已上线运行近两年时间,真正实现了民政领域精细化、全过程行权监管,从根本上破解了制约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建设的瓶颈和障碍。
“平台还通过实时预警功能,实现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新民市民政局五保救灾科科长黄长海说,比如通过死亡预警,工作人员可为保障对象及时办理停保。平台还开发了审批留痕功能,能够清晰记录经办人员审批情况,对行权过程实施全链条管控,既可实现对违规行为的事后追溯查询,又可督促经办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防止审批超时、审批意见填写不规范等情况发生,有效整治经办人员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肖春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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