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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03

关于《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低效运转和闲置浪费,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23条,主要围绕出租出借办法的适用范围、申请出租出借的流程、审批流程、所需要件和对要件的审核标准等几方面对出租出借行为作出了规范。

第一条 文件出台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至五条 界定了文件的适用范围,规定了出租出借办法适用条件,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原则。

第六至七条 确定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出租出借过程中承担的职责,规定了审批流程。

第八至十三条 列出出租出借所需各项要件,要件取得方式和原则及审批时限

第十四至十七条 规定了出租期限、出租收入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八、十九条 规定了出租出借资产类型及办法出台前已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至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罚则、补充条款和办法执行时间。


文件链接: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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