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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1-08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奋力开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事务新赛道,着力为“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现将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四个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做表率。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坚持学透8种材料,大兴调研之风,取得较好效果。我局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坚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主线,开展了“主题教育促振兴、百日攻坚求突破”专项行动;对标对表,学习兄弟单位在机关事务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深入走下去学,到康平县、法库县等10多个地区机关事务部门,与一线工作者交流探讨,研究破解发展瓶颈问题,撰写9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共形成接待、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4项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和资产管理等7项创新制度成果,为机关事务工作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制定印发了《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等5项局内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中共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工作规则(试行)》,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在今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我局2020-2022年制度建设成果作为正面事项向审计组报告。结合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已出台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公布了局《现行有效规章制度目录》,并重点督促各处室制发各类制度文件均需经过合法性审核。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法》立法工作调研座谈视频会议,提出沈阳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法》相关内容的修改意见。

(二)履行法治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推进辽宁振兴、沈阳振兴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持推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督促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同时,我局制定印发《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规定了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履职的目标和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书面述法。

(三)提升法治能力

我局着眼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制度,7月份,我局对法律顾问进行了重新招聘,经过招标采购,聘任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为期一年,为我局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法律顾问为我局和驻规划大厦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出台制度文件和签署重大合同前,均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发生涉法纠纷均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解决,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目前,我局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全局共同努力下经受住了巡察和审计的考验。6月份,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梁杰诉我单位关于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我局请法律顾问全程协助处理该案并出庭辩护,目前,法院已终审裁定驳回原告梁杰的起诉。10月份,我局组织法律顾问到浑南区正大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得到社区和居民的好评。我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和合同、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严格落实起草处室初审,政策法规处复审的“双审查”制度。至今为止,我局未发生因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被投诉、信访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强化学习宣传

我局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抓住“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特点进行系统学习,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清单(通用版)〉和〈沈阳市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的通知》,对《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行了更新并印发,督促各处室按照《清单》要求的学习方式和建议学时组织学习。开展普法培训和知识测试,依托机关事务大讲堂,分别邀请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侯晓蕾、辽宁霄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宗霖和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挺睿在全市机关事务系统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的集体培训。同时,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检验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扎实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并结合“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进行专题普法宣传,利用电子屏、局政务网站、微信服务号等手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将上述工作成果上报国管局和省管局,且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依托法律顾问,开设“普法小专栏”,每月发布2期普法视频。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沈阳市市(中)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加大普法力度,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定《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全局的共同普法责任和各处室普法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意识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保障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落实新伟书记在《中共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创新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举措,持续管优管有资产、管好办公用房、管住公务用车、管实公共机构节能,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谱写沈阳振兴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责任。强化法治责任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做到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依托。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进机关授课,可以在线上以普法小视频、旁听庭审等形式宣传教育,可以在大厅、电梯、走廊等地点张贴海报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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