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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时间:2023-05-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4.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6.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1.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

  2.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3.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4.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解决当前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领导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组织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5.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6.支持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等宣传工作。

  8.推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9.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1.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核制度

  12.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3.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1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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