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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07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相关要求,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机关事务,用法治思维谋划机关事务,用法治方式推进机关事务,努力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力量。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建设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不断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坚决履行普法工作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二)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机关事务职能特点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同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印发《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列为必学内容。另外,在党的二十大后,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相关要求作为一项政治任务。

(三)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着眼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各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今年备案了12家律师事务所材料,与聘请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协议,颁发了聘任证书。全年,我局多次组织法律顾问来我局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出台规范性文件和签署重大合同,均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同时,依托法律顾问,开展了微视频、以案说法等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另外,按照市委“共联共享共建共促”要求,组织法律顾问到浑南区五三街道正大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答居民们的法律问题。

(四)不断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上半年,我局整理形成了《机关事务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方便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查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全年,制定出台了《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司勤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市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暂行)》《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另外,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文件清理,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五)圆满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2022年9月7日,我局收到《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沈政复字〔2022〕197号),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在相关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我局快速查清事实,证明我局在此案件中不负有任何行政主体责任,相关情况向沈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答复并附证明材料,证据充分,澄清了此案事实,圆满完成答复工作。

(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扎实推进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党的二十大”“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点,利用张贴海报、电子屏幕、微信工作群、等手段,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落实旁听庭审要求;二是在5到7月份,结合我市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局公务员范围内,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并按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了三轮应知应会考试;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机关事务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专业化能力培训会,邀请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郭挺睿律师,以合同的审查与法律风险防控暨《民法典合同编》实务问题解析为题,进行了一堂普法教育培训课;四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局内各处室的普法内容和完成时限,明确要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进一步学习宣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把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五是在支援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面对面向广大群众宣讲防疫政策,得到了社区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称赞;六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邀请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敖妙和中国应急报记者李洋为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所有驻厦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应对网络舆情宣传培训。

(七)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今年,我局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清理行动,未发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同时,我局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的要求,及时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和拟签署的合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至今为止,我局未发生因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被投诉、信访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局将从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论述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转化工作,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全过程,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

(二)补充完善制度,提高法治水平。制度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保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要求,坚持以工作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效能为导向,补充完善现有制度,修订或废止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沈阳市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落实依法办事,增强法治能力。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进一步执行落实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执行落实好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服务保障等方面政策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将依法办事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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