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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 轻松实现改善住房梦
时间:2024-04-12

    购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居民“既提又贷”轻松实现改善住房梦。这是沈阳居民杨女士最近最开心的一件事。她也是4月1日以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以来的首个受益人。

  87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阶段性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

  在医院工作的杨女士看到这条新政惊喜不已。她和爱人正准备购买改善性住房,二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但手头的现金不足,新政恰好适合她家的状况。

  4月2日,杨女士在浑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办理了业务。“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小时,工作人员也都热情周到,我非常感动。”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和爱人买房前进行了贷款试算,剔除可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以外,想购买这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款还差30多万元。新政出台后,两人一共提取了公积金账户里的36万元,正好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补充资金。“要是没有这个提取付首付的事,心仪的这套住房就买不了了,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杨女士开心地说。

  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实施10余天,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的共有87人,涉及73笔房产,合计提取金额1109万元。其中,涉及“既提又贷”联办业务的有85人,金额1102万元。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4月8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正式向社会发布,让新政的关注度更高。仅这4天时间,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的共有51人,涉及43笔房产,合计提取金额达到了598万元;其中涉及“既提又贷”联办业务的有49人,金额591万元。“相信这段时间还将迎来一个业务办理小高峰,同时也提醒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在政策允许的时间内办理。”该负责人说。

  “商转公”政策优化初显成效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商转公”贷款政策与服务举措进行了优化与调整。一是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放宽至“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这一调整让更多缴存职工满足了“商转公”办理条件。二是新增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为合作银行,提供“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服务,覆盖范围更广,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更加便捷和高效。

  新政实施不到两周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4月1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商转公”贷款1506笔,受理金额5.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人数和金额分别增长了6.3倍和7.8倍。特别是在4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天,公积金贷款受理金额突破1.5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商转公”贷款单日受理金额0.96亿元,占总贷款受理金额的64%。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商转公”政策优化的积极效果,扩大了公积金贷款服务的覆盖面,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了公积金贷款的低息红利。

  下一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密切关注“商转公”贷款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同时,管理中心还将继续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服务的合作银行范围,不断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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